| 主题 | 提取公积金-军人公积金贷款 | ||
| 编号 | 26042331987 | 写信时间 | 2026-04-23 01:01 |
| 内容 | 2021年,使用军人公积金贷款,目前想一次性结清后,想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里面余额。想问:1、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余额都可以提取出来吗?(贷款50万,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合计15万);2、还清后,每年公积金余额还可以继续提取吗?3、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望解答,谢谢。 | ||
| 事件辖区 | 南平市 | 事件地点 | |
| 事件时间 | 诉求类型 | 支取 | |
| 写信人姓名 | 徐兆涛 | ||
| 附件 | |||
| 批转意见 | |||
| 部门办理意见 | 您好!采用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可于贷款结清后一年内,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结清的还贷本息额。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身份证、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一类储蓄卡,如为配偶方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6-05-15 23:17 | ||
| 回复审核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