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逐月冲还贷”业务实行“一月二冲”模式的通知
来源: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作者:npgjj | 发布时间:2026-01-09 15:02|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减轻职工还贷压力,经研究,决定优化 逐月冲还贷业务,增加月度划款频次,实施“一月二冲”划款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款模式调整

每月10日单次划款的一月一冲模式,优化调整为每月1025日两次划款的一月二冲模式。模式实施后, 逐月冲还贷业务划款为每月10日、25,即10日因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划款失败,系统将于当月25日自动发起补充划扣。

二、业务实施规则

(一)一月二冲模式,所有已签约逐月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将自动适用新划款机制,无需另行办理手续

(二)202611日起,缴存职工办理冲还贷业务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还款账户、公积金缴存账户变更冲还贷人员增减等),调整即时生效。

(三)《南平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协议书》相条款将同步更新,其余事项继续现行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

 

附件:《南平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协议书》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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