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住房消费开门红的通知
来源: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作者:npgjj | 发布时间:2025-12-31 17:19| 阅读:次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与支持作用,有效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2026年一季度住房消费实现良好开局。结合实际情况,现就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优化灵活就业人员部分缴存提取政策
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年龄门槛,开户条件由年满18周岁放宽至年满16周岁。实行自主缴存机制,取消固定缴存比例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灵活缴存,在本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开通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自由提取业务,即在本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愿提取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扩大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商业贷款(包括纯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及异地公积金贷款本金。
上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