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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能否取公积金用于自建房?需要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
编号 25082053395 写信时间 2025-08-20 14:19
内容  
事件辖区   事件地点  
事件时间   诉求类型 支取
写信人姓名 黄敏秀
附件
批转意见  
部门办理意见

您好!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职工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职工本人一类储蓄卡。具体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管理部,延平管理部电话:0599-8835039。

2025-09-0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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