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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平市委发出《关于表彰第四届(2005—2007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授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平电业局、市经贸委、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国税局、人事局(编办)、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工商局、民政局、粮食局、市纪委机关(监察局)、电信分公司、畜牧兽医水产局、司法局、烟草公司、人大机关、市委政法委、市地税局、卫生局、公安局、广电局、国土资源局、邮政局、人口和计生委、药监局、质监局、检察院、政协机关、市委党校、市科技局、总工会等35个单位为2005—2007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决定》指出,2005年以来,市直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扎实开展机关第四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和积极争创的局面,有力地保证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直机关的贯彻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市直机关各单位按照新一轮创建活动的“六个好”目标要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战略目标,自觉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着力在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创建实效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推进海西绿色腹地跃升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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